医疗与保健保险 第四章 更新保单之费用
2004/12/21 11:57:01
■马来西亚人寿保险公会(LIAM)
当您欲更新保单时,保险公司可能采取下列决策:
●以均衡保费更新保单;
●增加保费条件下更新;或
●拒绝更新
保险公司必须规定要提供改变保费决定的原因以及为什么保单被拒绝更新。
取消保单
您可透过书面知会保险公司,将您的MHI保单取消。某些MHI保单可享有固定数额退还保费之权益,条件是此保单未曾提出索赔。您可从保单契约中,或保险公司或其受权代理取得有关取消保单,包括退还保费数额之详细程序。
了解用于MHI保单的专用名词
理解MHI保单内所应用的专用名词是很重要的。如果您不明白这些专用名词的意思,您应该向代理员或保险公司询问。由于一份MHI保单契约,是法定契约,保单内的用词含意在索赔时将会被用为依据。以下所述是部份较重要的专用名词。 (这里引述的不是法定解释。请查阅保单契 约内的实际定义):
●原已存在的病况(Pre-existing conditions)━是指在MHI保单生效日之前就已存在而且正在接受治疗,或已显示症状的病况或疾病。不论知情与否都被视为已存在的病况。如果曾因为任何疼痛或不舒适而看医生(就医),这将被视为伤残症状。
●国外治疗(Overseas Treatment)━您能否获得在国外治疗的保障,取决于在保单契约规定的不承保事项、限制事项和条款而定。
●共同分担付费(Co-payment)━如果留医住院时,而病房及膳食费用又超过您应享有的限额,您就得承担病房差额,同时还分担(一般是十巴仙至廿巴仙)部份在保单契约内享有的利益。
●年龄的误述 (Misstatement Of Age)━年龄对于MHI保单是重要的估价因素。如果您的年龄被误述,结果所缴付的保费是不足够时,保单的任何索赔的偿付,是以已缴付的实际保费跟应该收取的正确保费的比例为基准(根据),按比例给于赔偿。
●限定/等候期限(Qualifying/Waiting period)━多数的MHI保单对疾病都包含有等待期,这意味着保单享有的利益,只能在保单生效日之后的三十天才开始。
●留居国外(Residence Overseas)━如果您在大马以外居留或旅游连续超过90天,在大马以外的医药治疗利益将不获得赔偿。
●免费阅览期(Free Look Period)━如果您决定不要继续MHI保单,您可在收到保单后的十五天免费阅览期限内,将保单退还给保险公司并将之取消。保险公司在扣除发出保单的行政费用后,悉数保费将退还。行政费用为50令吉或毛保费的10巴仙,视何者较底。
[ Last edited by chukh1 on 2005-1-19 at 09:55 AM ]

我也来说两句 查看全部评论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