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展商惹到了什么人,居然引来全国购屋者协会(NHB)、同律师公会、大马消费人协会(FOMCA)及槟城消费者协会(CAP)一起联手来攻击它呢?
先建后售,造成发展商需要的自有资金更高,小型的发展商便会退出竞争。由于发展商必须负担自有资金的利息成本(发展商的利息成本高于买屋者),显然这笔利息成本会转嫁给买屋子的身上。新屋子的价格会上升,再加上小型发展商退出竞争,只剩下领导厂商垄断,新屋子的价格岂不是会迅速上涨?
如果真的实现,会对国内的房地产投资造成很大的反应吧。而且似乎是对旧屋的好投资机会,因为一旦小型发展商退出竞争,未来几年内必定有一个时期供应减少、供不应求。
请问大家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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